光电工程国际化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暂行)

发布者:光电工程国际化学院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19

光电工程国际化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水平,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 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 24 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 号) 的有关规定,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光电工程国际化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主任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学业指导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学院充分认识主任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与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把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德建设、提升育人水平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每个本科生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的聘期为4 年,可以连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有担任一年及以上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工作经历且考核应为“合格”以上等级。

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党书记为组长的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班主任在校学生处的统一领导和学院的具体指导下,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全面负责所带班级的学生教育管理,准确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在思想、学习、生活上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  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校(院)党政的各项决定,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思政教育、抓好党建团建。根据校(院)统一安排,结合形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和主题教育活动。

(二)了解和掌握所带班级学生基本情况(家庭情况联系方式住宿信息、精神状态、学费缴纳、学习情况学籍异动等),把握学生思想、行为动态与辅导员、团委及时有效沟通

(三)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规范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大一班主任应抓好所带班级的早晚自习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各年级班主任应及时掌握学生参军、转专业、休停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保持与学生家长定期沟通争取家长积极配合、参与学生的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成人成才。

(四)加强对班级学风建设的指导,每学期指导班委制定班级学风建设计划,建设优良学风、班风。定期深入课堂,检查班级学风状况,对出勤率低、学习状态差的学生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及时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方向改进学习方法开展座谈,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学院有关领导、老师沟通每学期应至少组织一次针对课程学习的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学习类型的主题活动,激发同学的学习热情指导学习委员开展好专业发展教育、诚信考试教育,抓好考试纪律;每学期对学业预警的同学,根据校院相关对定及时与家长沟通,并跟学生谈话、了解学生困难,帮助学生制定合理改进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通过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所带班级学生明确就业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指导学生选择切实可行的途径,实现自己的生涯规划和人生理想。

(六)每学期在开学初、期中和期末围绕安全教育、专业教育、校情院情等主题,开展主题班会;每学期至少走访2 次学生宿舍, 检查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安全等情况掌握班级特殊学生情况(包括不限于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发展、学业成长等方面特别困难的学生),对于特殊学生要加强关注,每学期谈心谈话不少于2 次,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七)班主任作为班级贫困生评议小组组长,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的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和助学金、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认定评定等工作。做好本班级的学生学费缴纳指导工作,对无故欠费的同学进行思想教育,协助学院完成本班学费收缴工作。

(八)每学期在班主任工作交流会汇报所带班级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所带班级的学生情况,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班主任工作研讨培训。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七条  以自然班为单位,每个本科生班级配备班主任一名。考虑学生管理的稳定性,除班主任不胜任岗位职责、考核不合格解聘,或因辞职、岗位变动等特殊情况无法再担任班主任工作之外,原则上四年聘期内不更换班主任,每名教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两个班级的班主任。

第八条  班主任应从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工作的教师或管理干部中选聘。

第九条  班主任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在大是大非、重大事件上能够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业务水平较高,具有所带班级相同或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开展学生工作所必需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基本工作技能。

(三)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关心学生,以身作则,热爱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第十条  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班主任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一条  新任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安排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符合任职条件的老师填写班主任申请表,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视新生班级设置及学院具体情况,择优选聘。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  班主任的管理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处负责对学院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学院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  班主任因学习、进修等情况需离岗一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告知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

第十四条  学院另制定并完善班主任的考核管理及激励机制。班主任按学年参加班主任考核,考核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班主任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个等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将考核结果公示,被评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将择优推荐参加学校模范班主任、十佳班主任的评选。

第五章  政策保障

第十六条  被评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职称晋升并给予适当奖励。

 

 

 

 

 

 

光电工程国际化学院

2022 1 月 12 日